孝感市科学技术局 知识产权局
当前位置: 主页 > 核心业务 > 高新企业技术专题 > 通知公告 >
 
关于开展2016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8-31 17:21 发布者:孝感科技局 已阅读:
 
各相关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现就我市2016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孝感市科技局各批次材料受理截至时间分别为:第一批8月18日、第二批9月28日。企业向所在地科技局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以当地科技部门通知为准。
  二、报送要求
  企业须进行网上申报,同时提交纸质材料。
  网上材料报送: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www.innocom.gov.cn),按要求进行网上填报。网上申报材料的附件必须上传知识产权、财务报表、专项审计报告等重要证明材料。
   三、申报材料
  企业需提供以下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申报材料的内容必须是可以公开的,不涉及国家安全等保密信息。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注册登记证件(复印件)
  3、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与科技人员名单
  4、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
  5、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
  6、近三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7、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8、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9、科研项目证明材料
  10、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
  11、高新技术产品(服务)证明材料
  12、研究开发组织管理证明材料
  四、其他事项
  1、各级科技、财税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加强配合,及时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守纪律、讲规矩,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树立清廉有为的良好形象。
  2、请各级科技、财税部门组织并指导好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科技局统一受理企业申报材料,组织召开会议,形成会议纪要,连同本地区《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及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电子版《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信息表》(见附件2),在上述规定时间内一并上报。
  3、高新技术企业发生名称变更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应在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报告。对于企业名称变更的,需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填写《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表》,并提交打印出的《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表》与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
  
  附件:1、《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汇总表》
           2、《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信息表》

                                                                   2016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