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科技计划项目的十项管理制度
对于科技项目的管理,要根据不同科技计划的特点,坚持实施以下10项制度:
(1)局重点科技计划项目实行评估与评审相结合的制度;
(2)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项目实行委托评估制度;
(3)局软科学研究项目进一步完善专家评审制度;
(4)政府目标明确的重大和重点计划项目推行招投标制度;
(5)在项目评审与投标过程中,按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6)尽快建立全市统一、学科齐全、功能完善、资源共享、动态调整的“孝感市科技局专家库”,对于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实行随机抽选评估评审专家的制度。
(7)纳入科技计划项目的(课题),全面实行课题制;
(8)科技项目的实施,实行绩效考核与评估制度;
(9)对重点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坚持实行主管科室负责制;
(10)继续完善重大项目由局领导重点跟踪联系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