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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局局长蔡秀云出席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闻发布会并答记者问
发布时间:2015-09-16 15:07 发布者:孝感科技局 已阅读:
 
       9月10日,市政府召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闻发布会”,市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蔡秀云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就市委市政府近期出台的支持创新创业政策进行解读,最后回答了记者提问。下面是蔡秀云出席新闻发布会讲话有关内容。
       近日,孝感市召开了“全市大力推进动力跨越加快建设创新城市大会”,印发了《中共孝感市委孝感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动力跨越加快建设创新城市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创新载体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等系列政策,出台了一揽子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措施。
       相关文件贯彻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湖北省科技厅关于深入推进科技创业的十条意见》等国家和省级文件精神,充分借鉴了外地经验,呼应了全市科技创新需求,做到了“三情结合”,是我市顺应新形势、适应新常态的重要举措。
相关文件明确了我市当前建设创新城市,扶持创新创业的七大任务,即激活培育创新创业主体、搭建夯实创新创业载体、优化创新创业政务环境、强化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完善创新创业融资机制、打造创新创业活动品牌。
       系列政策总体上体现了三大特点:一是财政扶持力度空前。《意见》中规定:“市政府出资5000万元设立市级创新创业引导基金”,该基金有效保障了相关创新创业扶持政策的贯彻和落实。此次出台的系列文件中,仅科技创新领域新增的财政投入就超过3000万元;二是辐射面广。此次出台的系列文件包含1个总《意见》,2个《方案》和6个专项文件,内容涉及科技创新、创业扶持、人才建设等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各个方面;三是亮点突出。相关文件在孵化器产权分割、创新平台共享、高端人才引进等方面进行了较大创新和突破,可谓亮点纷呈。
       相关文件和政策措施着重解决了当前制约科技创新的四大问题:
       1、解决了创新主体动力不足的问题。《意见》对新认定的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标准分别从20万元、10万元提升到了30万元、20万元。《意见》明确:对新获批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培育企业)分别奖励30万元、10万元、5万元,对新获批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创新型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这些奖励政策,可有效提升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增强核心竞争力的积极性。
       2、解决了创新载体活力不够的问题。针对孵化器建设,《意见》和《实施意见》主要解决了三个具体问题:一是明确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孵化器,解决了孵化器建设投入相对不足的问题;二是对获批的国家、省级、市级孵化器进行补助,解决了孵化器提档升级的动力问题;三是允许利用工业用地建设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在不改变功能和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其载体房屋可按幢、层、间进行产权登记并出租或转让,解决了孵化器投资者的基本收益问题。三大突破可有效提升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孵化器和现有孵化器提档升级的积极性。
       针对众创空间建设,《意见》明确:对在孝创办各类众创空间并运营1年以上的,经评审认定,一次性给予2-10万元的补助。此项补助可有效解决众创空间起步阶段的资金运转问题。
       针对研发平台建设,《意见》和《实施意见》规定: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技术创新平台(指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检验检测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实验室等),分别奖励50万元、10万元;对各级各类研发平台和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对外开放提供研发服务的,按工作量给予奖励性补贴。这些政策为研发平台建设减轻了资金压力,扫清了创新资源共享的体制机制障碍,可有效促进研发平台的建设与发展。
       3、解决了创新投入相对不足的问题。此次出台的系列文件,在科技创新的财政投入方面实现了“一个改革,两个明确,三个首次”,即改革传统科技项目投入方式,开展科技创新券试点(此次出台的《孝感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用两年的时间开展科技创新券试点,首期发放兑现规模为1000万元,主要支持科技型企业及创新载体的科技创新工作。科技创新券可有效放大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有限的资金使用到科技创新的“关键点”上);明确5000万元的创新创业引导基金和创新联盟、示范众创空间建设专项资金;首次对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创新型企业及孵化器建设进行直接补助。相关政策大幅提升了我市支持科技创新的资金保障力度,强化了奖励和补助,提升了科技创新积极性。
       4、解决了创新人才队伍不强的问题。《意见》主要从三个方面着力加强创新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强化物质保障。对在孝感创新创业的高端人才、博士、紧俏专业的研究生等科技创新人才,强化了生活、住房等补贴和保障力度,标准高于以往的相关政策。同时,在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了“绿色通道”,解除了科技人才的后顾之忧;二是保障创新成果分配权益。《意见》明确:市内国有企事业单位对职务发明完成人、科技成果转化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的奖励,计入当年单位工资总额,不作为工资总额基数,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额管理。职务发明人个人所得奖金不低于所在单位该项发明所获奖金总额的60%,专利转让收益个人所得部分不低于20%;三是强化精神激励。对于在孝创新创业贡献突出的科技人才授予“孝感荣誉市民”称号,有效提升了科技人才的归属感和荣誉感;四是强化军民融合人才队伍建设。《意见》规定:驻孝或外地军工企业人员在遵守保密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促进军工技术成果向民用转化、领办或创办企业,适用“槐荫人才计划”,享受生活补助、住房租金补贴、创业场地房租减免等扶持政策,同时给予一定的创新创业启动资金。以上四条政策,有效解决了市外人才吸引难题和市内人才培养使用问题,对全市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具有较强的引导和推动作用。
       此次出台的系列文件及相关政策,将有效夯实科技创新基础,建立健全扶持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突破科技创新瓶颈,提升创新主体积极性,对孝感大力推进“五个跨越”、加快建设“五个城市”和全面开创孝感第三次创业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此次出台的系列文件精神,明确责任,制定细则,保障各项政策措施迅速“落地”。
       问题1、我们注意到,这次出台的《意见》中,明确了孝感将推行科技创新券,请您介绍一下科技创新券具体如何实施? 
       答:科技创新券是指企业用来购买公共技术服务的“科技代金券”,它有利于激发企业创新动力,可有效放大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市科技创新券分为企业、平台两类,支持对象为科技型企业和公共服务平台,面额为5千元、1万元、5万元三种。创新券申报额度为5——50万元不等。最高分别为50万元、5万元、10万元。平台类创新券一个年度内单个平台或载体发放10—30万元。创新券的申领由企业和公共服务平台向市科技局提出申请,经市创新券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发放,每年集中兑现一次。我市首期发放兑现规模为1000万元,拟用两年时间完成试点工作,并根据试点效果逐步推广。 
       问题2:这次出台的系列政策对孵化器的扶持力度非常大,那么孵化器建起来后,我市有什么措施吸引科技型创业企业入驻孵化器呢?
       答:这个问题问的非常好。科技型创业企业一般表现出有技术、缺资金等共性特点,解决场租问题,适当补贴水电、宽带等费用,对科技型创业企业具有较大的吸引力。《中共孝感市委孝感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动力跨越加快建设创新城市的意见》第(十四)条规定:创新创业主体和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入驻孵化器、加速器等各类孵化载体,经评审认定,第1年给予场租、水电、宽带、公共软件全额补贴,第2-3年给予场租、水电、宽带、公共软件50%的补贴。同时,孵化器还可为入驻企业提供注册服务、创业指导、员工培训、知识产权代理等服务。除此以外,各孵化器、加速器还可以根据自身实际,制定更加优惠的孵化政策吸引企业入驻。(市科技局办公室、高新科)